广东丝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:
我局查处你公司拖欠拖欠袁国平、汤亮、朱文才共3名工人的工资一案,因无法通过邮寄送达及现场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,依照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《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》城区人社监字〔2022〕第16号(详见附件)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,经过 三十 日即视为送达。
请你(单位)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。逾期仍未履行的,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》(城区人社监字〔2022〕第16号)
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12月19日